道路结冰,黄色预警,雨雾弥天,极寒彻骨。四野茫白,天地皆寒。 今日暂辍笔耕,弃案头笔墨,归山寻一隙静气,草此残堂小记,与诸君共勉。 晨起茫然,不知何以为记。雨丝细弱,雾霭蔽日,浓不可辨前路;街巷覆冰,惨白如镜,寒侵骨缝难禁。天寒至此,心寒更甚。 办案之要,首在证据,此乃铁律,分毫不可紊。 孙玲、柳盈玲、龙友、瘦子、肖赛花诸人,自始至终,无一人踏入桂林市府衙之实证;无入内滋事之动机,无冲撞衙署之言行,更无冲击公堂之实迹。 三证俱无,于法不通,竟连羁押之基本标准,皆全然未达。 然则临桂府衙,凭何定罪?凭何断案?凭何羁押无辜? 莫非仅凭闻老实妻室一面之辞、无端构陷,便可枉顾法度,肆意入人于罪? 此非糊涂,非疏漏,是弃法如敝履,是执权而妄为! 雾重难散,冰坚不融,独坐寒堂,忽念晚清奇冤 ——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。 百年沉冤,与今朝事,竟如刀刻契合,字字可照。 所谓杨乃武与小白菜 “勾结”,本无其事,实为冤案之始。 二人不过邻里往来、教习文字,便遭流言中伤;葛品连暴病而亡,并无中毒实据,余杭知县刘锡彤因私怨在先,先入为主,硬坐 “通奸毒杀” 之罪。 无证据则严刑逼供,无实情则捏造罪状,所谓 “勾结”,非二人所为,乃官府以酷刑构陷,硬生生栽成之罪。 而贪官之勾结,更在其后,层层闭环,牢不可破。 知县刘锡彤构陷成案,杭州知府陈鲁不查不验,盲从原判;按察使、浙江巡抚明知冤情,为保同僚官帽、护官场体面,一级护一级,一层掩一层。 自地方至省府,不为公道,只为免责;不查真相,只图圆谎。此乃贪官勾结之端 —— 错案既成,抱团捂盖,以公权护私恶,以程序掩枉法。 百年前,杨乃武与小白菜,无实证而陷冤狱,始于构陷,成于官官相护; 今日里,孙玲、柳盈玲、龙友、瘦子、肖赛花,无入衙之证、无冲击之实,仍被构罪羁押。 旧案照今事,寒雾映冰心,方知有些沉疴,百年未除;有些枉法,古今一辙。 笔可暂停,耕可暂歇,然是非不可不辨,冤屈不可不记。 归山非避世,停耕非放弃,唯愿于寒雾冰路之中,守一心清明,待云开雾散,冰消路通,公道终有昭雪之日。 元迪记于水月禅院三楼书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