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翻看他以前的字帖,字写得很传神,很有风骨,很有他自己的韵味。 每一个字,每一笔,每一划,都值得人去细细品味。 钢笔字,和卧房抽屉内的纸张上的钢笔字是一样的。 难道,那张纸上的字,是自己以前写的? 他脑海中,如此想。 他坐在书桌前,手执钢笔,在纸上,未落笔。 身体的记忆,已经深入他的潜意识,就算失忆,写字,他不需要记得,就能写出自己以前的字迹。 这是身体最根本的记忆,就好比一个人只要不是傻子,他就会知道一加一等于二。 他写字,字迹遒劲漂亮,写了一行字,拿出以前写过的字来对比,笔迹一模一样。 其神韵亦是一模一样,要知道,写字的神韵是无法模仿的!否则,王羲之的兰亭序为何能传承千年,而无人突破? 神韵也是一样,那只能证明,这些字都是他自己亲手写的!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