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六十一章 鸵鸟-《穿书七零成了大佬心头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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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哥儿在雨里淋了一通,身上小褂子大的透湿,半长寸头也因打湿一缕缕黏在一起,炸开跟只刺猬一样。
芳夏冲魏岚抬抬下巴,示意她跟顾朝先忙,随后揪着邵哥儿的耳朵往屋里去。
邵哥儿也是真的皮实,耳朵都拧红了也不见哭一嗓子,就“哎哟哎哟”的叫,同时伴随皮猴一样的蹦跶、跺脚。
叫人看着又心疼,又好笑。
魏岚无奈笑着摇头,收回目光落在顾朝身上,同时嫌弃捂住鼻子往后退了一步,“干什么去了?这么一身的血腥味?”
不光是血腥味,还有牲畜的膻味。
显然不是顾朝受伤所致。
顾朝把篮子放魏岚跟前,让她看,“春香婶把鸵鸟杀了,说家里事儿多也不好叫我们过去吃饭,就割了一条腿让我拿回来。”
篮子里果真放着一只鸵鸟大腿,羽毛用开水烫过,拔的干干净净。
腿骨比魏岚胳膊还粗,腿中最粗的地方直径莫约30——35cm,切口肉的色泽和纹理和牛肉相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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