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宇文静怡开雷凯的宝马,送方艳她们,三人一起去停车场。 “秀音,你对凌天了不了解的,他为什么初中一毕业就去了美国?”方艳对凌天很好奇,边走边问郑秀音道。 “他老爹舍得砸锅卖铁咯,听说房子都卖了。”郑秀音立刻说起了方艳,“我说方艳,你这人什么都好,就是太看重外表了,其实啊,男人么,长得帅真没用的,男人得有事业,比如沈超就很不错,妥妥的富二代。” 可惜沈超看不上郑秀音,否则她才不会让给方艳呢。 方艳撇撇嘴,没说话。 “凌天那种事业失败者,除了帅气外真没什么,你可是京大研究生,这么好的条件,将时间花在他身上就是浪费。”郑秀音继续说道。 “事业失败者,未必吧。”宇文静怡突然开口道。 “怎么不是了?”郑秀音反问道。 “他穿的外套都是Hermes的,应该是今年的春季款。”宇文静怡说道。 “什么Hermes?”郑秀音不解道。 “对啊,Hermes是什么啊?”方艳也不懂,问道。 “爱马仕,一件春季款外套要好几万呢。”宇文静怡说道。 “爱,爱马仕。”郑秀音有点懵了,翻译成华夏语,她就知道了,这可是奢侈品。刚刚她还在说凌天是个事业失败者,结果人家是穿爱马仕的。 “真的好几万?”方艳吐吐舌头,觉得很不可思议,一般人还真买不起的。 “当然了。”宇文静怡回道。 “高仿品吧。”郑秀音说完,自己都信了,她觉得凌天是不可能买得起爱马仕的,“一定是高仿品,现在的奢侈品高仿太多了。” 宇文静怡没说话了,是不是高仿品,她也看不出来。 “算了,别管这些了。” 第(2/3)页